前期違反限時超過2分鐘不足3分鐘的,依法撤銷處罰
  羊城晚報訊 記者石華報道:深圳機場新航站樓轉場期間,車輛送客進入新航站樓離港平臺後停車下客時間不得超過2分鐘。交警部門根據測算結果,結合市民反饋意見,決定從2日起,將離港平臺車輛允許停車下客的時間延長至3分鐘。
  據統計,11月28日新航站樓啟用至今,離港平臺日均交通流量為21808輛。交警部門共查處離港平臺違停交通違法291宗。
  針對部分市民擔心的離港平臺停車下客時間2分鐘不夠,希望適當延長的情況。經交警部門每天監測,現有離港平臺高峰時段交通流量約為2100輛/小時,按照離港平臺2個社會車輛通道滿負荷停車狀態飽和計算,一次性可停車數量為100輛左右,如果按照實行限時2分鐘停車下客的措施模擬計算,每小時進入離港平臺的交通停車需求,可以在42分鐘左右消化,尚餘部分可延長停車時間。
  如果按照實行限時3分鐘停車下客的措施模擬計算,每小時進入離港平臺的停車需求,需要63分鐘左右才能消化,基本可以滿足保障飽和交通流量狀態下的停車下客需求。但如果停車時間再延長超過3分鐘以上,則無法滿足離港平臺高峰流量下的停車需求,將造成交通擁堵情況出現。
  對前期違反限時2分鐘停車下客規定被依法處罰的車輛,交警部門將對其中停車下客時間超過2分鐘不足3分鐘的,依法撤銷處罰。據統計,共涉及車輛29輛,占目前已查處總數291宗的10%。編輯: 鄔嘉宏  (原標題:深圳機場新航站樓離港平臺停車下客時間延長至3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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